江苏宿迁允许燃煤锅炉的生物质锅炉替代
宿迁燃煤锅炉整治目标:
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{按照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宿政办发〔2018〕36号)要求}; 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10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成果;;;;;;会同环保部门全面开展35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和65蒸吨/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,,,,,推进其他燃煤锅炉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。。。。。年内完成全市纳入2018年度的59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。。。。。
1、按规定淘汰燃煤锅炉。。。。。
对纳入2018年度全市整治任务的59台正在使用的燃煤锅炉,,,,,检验机构在锅炉改造或淘汰期限到期前接到检验申请,,,,,特检宿迁分院应当书面告知使用单位锅炉改造或淘汰的期限,,,,,改造或淘汰期限到期后不得实施定期检验;;;;;;按照规定应当淘汰的燃煤锅炉,,,,,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使用单位及时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,,,,,使用单位不按时办理注销手续的,,,,,登记机关采用公告的方式予以注销使用登记证。。。。。
2、对淘汰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未经检验的淘汰燃煤锅炉实施告知。。。。。
各地要按国家燃煤锅炉相关政策,,,,,对继续使用未经检验的淘汰燃煤锅炉单位实施告知(见附件1:分类整治燃煤锅炉告知书)和签收手续,,,,,如发现继续使用的,,,,,立即办理注销手续,,,,,特检分院不得实施检验,,,,,各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移交当地环保部门,,,,,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关于“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”进行处罚。。。。。
3、燃煤锅炉实施生物质锅炉替代情况的处理。。。。。
燃煤锅炉实施生物质替代,,,,,锅炉燃烧方式未发生变化,,,,,不符合《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TSG G0001-2012)规定的改造,,,,,不需要告知和改造监督检验。。。。。凡是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提出清洁能源替代报告和承诺时(清洁能源替代报告和承诺书),,,,,检验机构核实后要及时安排锅炉定期检验工作,,,,,不得拒检。。。。。






